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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心得] 圍城/錢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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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是課堂作業,寫得有點生硬。如果覺得很奇怪的話 XD

12/11/ 追記:

有很多關鍵字看起來像是要作作業的。XD

我說別抄你也不一定會聽,那是你自己的事。不過我並不想誤人子弟。

由於我對中國文學涉獵的很少,因此這次作業讓我有了機會閱讀許多好作品。
其中錢鐘書先生所著的「圍城」是我覺得很有趣的一本書。因為它雖然表面上看來像是通俗愛情小說,但其中卻有很多諷刺當時文人現象及人性的地方。然而它諷刺得不著痕跡又充滿幽默,哲理也引人深思。

故事發生在四零年代,在國外「遊學」四年回來的青年方鴻漸與曾是同學的女博士蘇文紈及蘇文紈的表妹唐曉芙發生了三角關係,受到丈母娘家人的冷淡。他戀愛失敗後,和原是蘇文紈的追求者趙辛楣成為好友,兩人接受三閭大學的聘請。一路上經歷許多艱苦困難,也發生了無數趣事。在學校任教的期間,方鴻漸非自願地捲入校內個人恩怨及派系的明爭暗鬥中,而與助教孫柔嘉的關係日趨親密的關係也引起同事嫉妒。後來趙辛楣也因這些恩怨而離校轉做商人,於是方鴻漸更被校方排斥。方鴻漸與孫柔嘉結婚回到上海,但倆人常因瑣事爭吵,終於導致無可避免的分手結局。

書中對人物個性的刻畫十分鮮活,好像在每個角色中,都能看見自己的影子,而對當時的景物,時尚,社會現象的觀察也很敏銳。我想這就是「圍城」到現今還能吸引許多讀者,甚至被翻譯成多國語言的原因。雖然故事中寫的都是生活中種種細節,極其普通的瑣事,但都寫的那麼生動逼真,活靈活現。方鴻漸志大才疏,有點自戀的狂妄,就像是當時某些偽知識分子的寫照。趙辛楣的坦白,蘇文紈的媚俗,唐曉芙的純真,叫人又愛又恨。

而書中一開頭描寫在回中國的船上認識的鮑小姐:

「有人叫她『熟食鋪子』,因為只有熟食店會把那許多顏色暖熱的肉公開陳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為據說『真理』是赤裸裸的。鮑小姐並未一絲不掛,所以他們修正為局部的真理」

。又說鮑小姐

「一切衣服在她身上像只軟木塞之於酒瓶口,不需要酒的時候才需要瓶塞」

。這樣的形容真是絕妙,第一眼看來只覺得好笑極了,但是再細讀,就會發現其實這是在諷刺鮑小姐雖然在國外留學卻只學得了一身勾搭男人的本事,讓人一看就懂得鮑小姐是怎樣的一個女人。

還有寫蘇文紈和曹元朗的婚禮場面上兩人的困窘狀態:

「曹元朗穿了黑呢禮服,忙得滿頭是汗… …我只怕他整個胖身體全化在汗裡,像蠟燭化成一灘油。蘇小姐也緊張難看,新郎新娘臉上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辦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斷頭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場所『謹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積犯相懲的表情。」

本書中大約對每個人都做了一番諷刺。
嘲諷李梅亭時說他:

「臉上少了那副黑眼鏡,兩隻大眼睛像剝開殼的煮熟雞蛋」。又挖苦他:「本來像冬蟄的冷血動物,給顧先生當眾恭維得春氣入耳,蠕蠕欲活」

,讓讀者清楚李梅亭面目可憎,個性迂腐,貪圖虛榮,是個假道學的人。

還有位靠與各國學者通信而得到名聲的哲學家,他吹噓自己與羅素見面的過程(其實過程中羅素根本沒有與他討論什麼),只是更明顯的表現出自己的無知及空虛。

表面上寡言木訥,作人正直的韓學愈其實是像方鴻漸一樣從愛爾蘭騙子那裡買了子虛烏有的「克萊登大學」博士文憑,騙取了大學教授的頭銜,因此才不敢隨便開金口,免得露餡。而他竟還讓他的白俄妻子冒充是美國人,以便鞏固英文系的教授職位。知道方鴻漸跟他一樣是買了同個人做的假文憑回來之後,為了杜絕後患,他勾結因為喜歡孫柔嘉而對方鴻漸恨得牙癢癢的陸子瀟,教唆學生蓄意搞垮方鴻漸,是個無恥又愛用心機的陰險小人。

而三閭大學校長高松年,自稱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學家,但我卻看不出他的科學家風範。他其實是一個心術不正,好色貪杯玩弄權術的學術界官僚,他本身簡直就是那所黑暗腐敗,充滿勾心鬥角的的三閭大學的化身。

就連法國留學回來的才女文學博士蘇文紈,她做的詩卻是抄襲自德國的民歌。在後記中楊絳女士寫到這是錢鐘書先生要她故意翻得平庸無奇,想來也是要故意諷刺蘇文紈有名無實,是個庸俗的人。

而在上海時張先生招待方鴻漸,說的一口中英夾雜:

「Sure! have a look see!」「Sure!值不少錢呢,Pleny of dough。並且這些東西不比書畫。買書畫買了假的,一文不值,只等於Waste paper。磁器假的,至少還可以盛菜盛飯。我有時請外國Friends吃飯,那就用那個康熙窯『油底藍五彩』大盤做Salad dish,他們都覺得古色古香,菜的味道也有點Old-time。」

這裡作者生動的描寫張先生那種崇洋媚外的醜態,諷刺他善於賣弄炫耀自己的走狗身份。張話中無謂的英文單詞,適當的表現出他附庸風雅趕時髦又俗不可耐,淺薄虛榮的醜態,同時把這醜態挖苦得活靈活現。而之後方鴻漸也漸漸學他說起這種英文,還自以為是懂得真正的外國文化,真是諷刺得到了極點。這些情節都像一幅幅諷刺漫畫一樣躍然紙上,辛辣的諷刺迂腐世人但又充滿幽默。

其他對一些事物的批判也引人發噱。方鴻漸一行人往三閭大學的路上住的小旅店桌子就像

「《儒林外史》裡范進給胡屠戶打了耳光的臉,刮得下半斤豬油。」;「侍者上了雞,碟子裡一塊像禮拜堂定風針上鐵公雞施捨下來的肉。」

是指旅店的肉早就老到風乾,量又少。又把方鴻漸一行人在泥濘路上鞋底上沾滿的泥巴比喻作「抵得貪官刮的地皮」,把店裡長久銷售不掉的半生不熟的肥肉的顏色比成「像紅人倒運,又冷又黑」,鋒利又貼切。這些人性的醜惡及社會的腐化,我藉由這些巧妙的譬喻獲得了一些認識及領悟。

看完「圍城」後,我想直到現在,還是有許多迂腐的,庸俗的,虛偽的人存在著。這是可想而知的。作者冷眼旁觀,笑看世事的態度令我敬佩。如果只將這本書當成單純講愛情的書來讀想必會錯過許多有趣的細節,雖然作者對於愛情方面的描寫也是十分的細膩。但再深思之後會發現本書的妙處就在於揭發了許多人性的陰暗面。婚姻與其他很多事情都像圍城一般,外面的人都想馬上衝進去,裡面的人怎樣也出不來。這句貫通全書的主旨確實鞭辟入裡。雖然是民初的小說但是非常的通俗,看起來字數很多卻很快就能讀完,因為情節實在非常有趣,引人入勝。在本書這麼多的描述中一定有些事會對應在個人的生活中而引發感觸,因為它所寫的都是這麼的生活化,直到現代還是會常常在某些人身上發生的事件,引起心中的共鳴。它們是如此貼切,甚至好像說中了我的想法,讓我覺得不可思議。在我看過為數不多的中國文學作品中,「圍城」已經成為我最喜愛的一部長篇小說。

延伸閱讀與資訊:
錢鍾書-Wikipedia

類別:書籍 標籤:, , ,
  1. 2007/05/14 at 22:56 | #1

    感覺真的蠻有趣的呢,我也是個中文閱讀貧乏的人,唉呀。

    換皮了耶,好樸素喔。

  2. 2007/05/16 at 00:53 | #2

    因為覺得樸素一點比較適合我。

    錢鐘書真的蠻妙的。
    這本書我真的推薦。有點讓我聯想到Jane Austen但更為辛辣與諷刺。
    但是一開始會對用語有點不習慣就是。看太多翻譯小說了。
    在那時代是中國文學蓬勃發展的時期。
    張愛玲的傾城之戀也是那時代的故事。
    非常美,但是我沒能夠有很深的感觸。人生歷練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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